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教研室学期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2019-05-15 23:18     (访问:)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有效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强化教研室的工作职能,依据《兰州城市学院教研室设置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一、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落实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内容选订教材(包括音像资料和其他教学用书),组织教学文件、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等。

(二)经常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教学、教学评议等活动,互相听课、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定期举行教学研讨,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活动。探讨教学规律,革新教学思想、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改进教学方法。

(四)讨论并确定相关课程的考核方式、试题评分标准,做好阅卷、成绩分析等工作,并逐步搞好题库建设。

(五)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努力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

(六)研究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课程和教学改革实验。

(七)申报并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认真完成研究任务。

(八)开展各种学术报告和讲座等活动。

(九)配合学校和院()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并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教研室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研室工作要在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三、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每个教研室设一名主任,教研室主任应为院务会议成员。在院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组织完成本规定第二条所确定的各项工作。

(三)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在学院会议上述职。

四、教研室学期工作考核项目及评定等级

教研室学期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教研室学期工作的考核。考核小组组长为院长,成员由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院教学秘书)组成。考核主要通过查看相关材料并用下表打分进行。考核结束后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向教研室主任反馈相关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序号

教研室学期工作考核

满分

得分

1

教研室主任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所有成员之间能发扬民主,和谐相处

 10

 

2

有成文的教研室工作制度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10

 

3

教研室所有成员有完备的教学文件,并有教研室主任的签字

  5

 

4

能与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团队结合,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开展教研、学术活动,并有详细记录

 15

 

5

教研室能按时、定期开展新任教师公开课、教师观摩课等活动

 10

 

6

能认真开展教师教学文件、听课记录的检查工作

  5

 

7

能按时完成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阅卷、成绩分析等工作

 15

 

8

每年本教研室有一项教学研究课题能获得学校的立项

  5

 

9

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学文件的修订和其它工作

 10

 

10

教研室成员有3人以上在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刊物上各发表论文一篇以上,90%以上成员在校内学术活动中各有一篇以上论文交流

  5

 

11

教研室负责人或2个以上的成员在教学、科研或其他方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

 

12

教研室教师无教学事故

  5

 

                    合         

 100

 

本实施细则自修订之日起执行(201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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