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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2018-09-14 08:02     (访问:)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党支部的标准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兰州城市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兰城组字〔201835号,现就外国语学院各党支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做出如下安排,请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组部 教育部党组 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党组<高校党建重点任务>实施办法》和《兰州城市学院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下同欲,群策群力,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内容

    1.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院党委为每位教工党员配发学习材料。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老师要按照具有“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标准争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

    3.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4.结合学校安排和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学习材料。

三、学习要求

    1.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教育功能。

    2.确保实效。各基层党组织在完成学院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管理。要严格考勤制度,确保全员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4.学院领导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并加以指导和督查。

                       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Ο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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